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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作者: 日期:2021-10-09 点击量:

各部门、各单位,员工各班:

根据《关于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将2021年公司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

(一)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。

(二)基本申请条件:

1.适用对象为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资助对象(必须经学校审核公布备案的);

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3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无党、团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(警告及以上)

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5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;

6. 参评学年所在寝室为B级及其以上;

7.在校期间学成绩优秀2020-2021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排名前70%,不及格课程

8. 同等条件下,积极参与如员工资助政策宣传等社会公益实践的同学优先。

二、名额分配

2021年公司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534(不含东方学院)根据2020-2021学年各学院资助对象认定情况现将名额分配如下:

公司名称

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

财政税务学院

40

公共管理学院

31

会计学院

50

金融学院

53

工商管理学院

43

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

56

经济学院

48

法学院

55

外国语学院

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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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

人文与传播学院

60

艺术学院

11

本部合计

534



三、申请注意事项

1.员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,109——1018日内在线学工系统上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参照附件1)

2同一学年内,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,但同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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